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楼主: z70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遭遇故意陷害,怎么办?

[复制链接]   [推荐给好友]
661#
发表于 2011-1-29 21:46 | 只看该作者
bigmike分析的很有道理, 我再补充几句

被告多次提过, 房东要出3000私了,表面上看是私了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事, 深层看是想私了原告和房东之间的事,而原告又是没钱的主, 还不愿意接(3000对于没钱的不是小数了),里面有问题

被告也没钱,但说过如果有钱肯定要反诉原告, 但被告的房东朋友并没有给他经济上的支援, 按常理说, 房东让被告去赶走原告,给被告带来了麻烦, 但事后并没有力挺被告去找律师或反诉, 有可能房东担心会引出更多的问题, 所以按照现在的趋势发展下去, 肯定是被告被判有罪,留下记录,做了替罪羊(这不应该是原告的唯一目的),然后被告跑到这里大骂加拿大司法,那个房东作为证人没有任何担心的事

房东并没有去起诉原告欠房租,虽然说是小额经济案件, 但至少对被告在法庭也是一种支持, 但房东没有这么做

被告应该不知道背后的一些故事, 所以才产生串供时和房东说的对不上

被告多次说要公布开庭日期,时间,其实这对于他表面上很有利,应该会得到舆论支持,最后没有敢做

再问到被告一些细节的时候, 被告推说隐私,其实这么一个小案子, 哪有什么隐私,应该是另有故事

继续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2#
发表于 2011-1-29 22:02 | 只看该作者
bigmike 的话太拐弯,我实在看不明白。哪位解释一下。爱国者好象明白,烦请给解说一下。
好不容易看了两三遍,才懂第一段。意思是说,因为原告没钱,不可能一个月给房东钱数千或更多(虽然有一张数千的收据?)。
第二段什么意思?:confused: 意思是收据是只能是关于房租的(这是唯一的经济往来的话)?
只有收据,其实没钱的意思?
居然把我提出来了,我虽傻也知道我没这么大的作用。是BIGMIKE自己聪明,千万别提我。不然我觉的你不实诚。。

另,爱国者说的,是正常人会收钱。这世界有人思维天生不正常的。不是所有的人都以常理出牌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3#
发表于 2011-1-29 22:35 | 只看该作者
lilyy可千万别说自己傻, 哪有一个人傻到跑到这么一个明显需要法律帮助的楼里, 夸耀说自己常常去图书馆查案例, 还有很多律师朋友,这么一个小案子, 找到要点定能赢, 否则我还真以为你看上房东那3000块钱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4#
发表于 2011-1-29 23:00 | 只看该作者
瞎猜的都不靠谱. 别瞎猜了. 屁大的事,碰上个++++++++++被起诉了才是个奇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5#
发表于 2011-1-29 23:15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爱国者导弹;2790982
lilyy可千万别说自己傻, 哪有一个人傻到跑到这么一个明显需要法律帮助的楼里, 夸耀说自己常常去图书馆查案例, 还有很多律师朋友,这么一个小案子, 找到要点定能赢, 否则我还真以为你看上房东那3000块钱了

你在哪里看到我常常去图书馆看案例的,“很多”律师朋友?我是建议LZ去看案例,你就因此就主观推断出来我天天去了?当然我有咨询过一些法律问题。也交流过一些。打过一点交道。
不是事实的还好意思用夸耀这种贬义词。还好我的话都有记录。
看的出你读贴分析能力了有多么差了。
至于你以为我看上房东的钱了,当然你可以随便这么认为。我只能更觉的你弱智。
案子当然是看要点。
你不是傻到跑到这么一个明显需要法律帮助的楼里吗?看的到是都是你说的这种。说我做什么。真没意思。
大概律师费我也没说错。倒是你,不是不知道要花多少钱呢。

你怎么不解读一下BIGMIKE的话。你还说有理的。别顾左右而言它。
我实在不明白他想什么。说了这么说,到底什么意思?
别人有明白的,也解读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6#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23:3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7#
发表于 2011-1-30 12:04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爱国者导弹;2790715
To Lilyy:

以上是被告的原话, 你连最基本的情况都不了解, 还民事,刑事?

按被告讲,原告没钱,没工作,没朋友,他都能告, 被告虽然也没钱, 怎么就不能反告?

那个原告没钱, 为什么连3000这个对于他不小的钱数都不要, 为什么?是傻, 变态, 还是另有情况?

另外原告,被告, 房东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光房东说的就与被告矛盾, 你还是看清楚再发言吧

不好意思。刚刚才看见前面还有给我说的话。
我是不清楚此案是民事还是刑事。因为如果在中国打人之类的就是可民可刑。完全看情况。
当然我认为在中国此案来说多是民事。或是没有人管了。
这边反而简单了。凡是可能对人有人身伤害的。就归刑事法了。但是如果不能证明LZ有罪的,都会判无罪。

另外在这边,这边法律体系不同,就是主要基于案例的,比中国那种法要复杂的多。一个案例就是一条法。所以前面建议LZ自己看案例是有多么重要了。。结果就是看法官的当庭判决。
并不象中国大陆法分为民事刑事的有那种明显区别。民事刑事都同样依据案例、看法官判。除了极严重的刑事案例(但不局限于刑事)。
不过某类案子就归联邦管,某类归省管,或不同的部门,分类不同,不代表严重性。判了进监狱也会分别进联邦或省监狱,不会有交叉。

看此案,现在被告还在等着,估计要等个好年头了。不是什么大案子。
被告你们等着等着心理素质就会提高了。没有什么严重的事。。
律师永远不会给你打保票,因为这边就是看最后法官判。可能不同的法官就不同的结果。但是相信好的律师心里是有数的。
原告也要出庭的,做陈述的。报案当然容易,但打官司难,打个好官司更难了。
原告你也最好请律师,为了你的正义,为了你早日申冤,请个好律师吧。不然辜负了导弹们的希望。

这是我的理解。理解错的,请法律人士来批评。
当然导弹你就别批了。因为你还不如我懂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8#
发表于 2011-1-30 15:5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个案子很小的,警察都根本不会在意,楼主说法律援助的律师都劝说楼主认罪,虽然可恶,但这同时也就说明,即使认罪,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罪,律师觉得这样省事,了事算了。
有人总想看楼主的笑话,这心态确实不好,中国人在一起,大家应该多团结。
现在原告不原意出面,所以有些蹊跷。如果楼主说的有问题,原告为何不原意出面澄清?看来很可能有些理亏吧。
我老王想劝原告一句话,出门在外,都不容易,被告也不是蛮不讲理之人,他本意也不是要打你,你把案子撤了,就当交个朋友,何乐不为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9#
 楼主| 发表于 2011-1-30 18:3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70#
发表于 2011-1-30 19:02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z705;2791447
老王说得好!赞一个!

只要原告肯出面,我们可以就在这里把身份公开,然后让大伙投票表决,该我道歉,赔偿,甚至认罪的,我绝对没二话!


这么快就认罪了? 不是原告故意陷害吗? 不是宁愿留案底也要把对方揭露到底吗? 改的好快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17 07:31 , Processed in 0.051375 second(s), 34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