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mingming2003
1、首先应该对照自己的结婚情况,你和你爱人结婚是否超过一年?或是婚前是否同居一年以上(只是check,并无褒贬),国外不结婚但一直同居是很正常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会有这样一道问题的原因。第9项我填的是no,第10项也是,解释的原因就是在中国我们在结婚之前不喜欢或是不习惯居住在一起,仅此而已,这也是人权,使馆不会因为这个就怎样的。anyway,按照自己的情况填写。但提醒你绝对不是空着,要选择yes or no。
2、我觉得应该算。我对所有的这些表格和材料的理解是加拿大移民局对你婚姻的真实性的调查,所以能证明或是对此有帮助的,有说服力的东西都应该提供(在材料要求范围内的),你回国应该算是一次和你爱人的约会吧,呵呵。
3、当然可以,如果你是移民官,你也会喜欢正规的类似于文件的解释材料,而不是潦草的手写纸,对吗?
to 狼行拂晓 ,
不用客气,我也是从刚开始询问过来的,能理解大家的心情。
to anne,
据说香港的使馆会慢一些,使馆的人办事效率很慢,你的正好赶上圣诞节,1月2日上班,估计也快了。着急也没有用。对了,可能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的申请材料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所以就不给你爱人寄信了,这样反而方便了许多。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