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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lau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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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支持Jan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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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06-10-6 02:0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PETER先生在给JANE的信说过90%CHINESE支持她(And I realized, more than 90% of Chinese are stand your side since you said truth, which no one wants to really talking about especially with Medias.)
如果我更没有记错的话, 公开支持/反对JANE的华人只有八个, 并且7个反对, 另外一个是由于漫画侮辱华人而让报社道歉. 我真不知道PETER先生的90%从和而来. 在这个论坛(附表)不到50人. 即使这50人, 观点也是五花八门.
PETER先生你的遭遇, 我想大家都很同情. 如果有人站出来, 组织反对BILL101, 反对歧视, 我想能有很多人支持. 但是如果以支持JANE而组织反对BILL101, 反对歧视,支持的人不会很多, 而且效果适得其反. 也许我们的圈子不同, 在我的圈子里, 没有人支持JANE. 虽然大家反对BILL101, 反对歧视. 原因是JANE无故用凶杀事件把华人放在主流社会的对立面(JANE的漫画(侮辱华人), 中餐馆生意下降(据说)). 假设如果主流社会的人相信JANE的论点, 那么非主流的移民是否都是潜在的凶手?
本人已到魁省十多年, 但是不会法语, 并且住在法语区. 有时办事很困难, 但是给我找麻烦的不是当地的魁北瓜, 而是那些说只说法语而不说英语的移民! 被歧视的人应该很多, 事情有大有小, 我的几个朋友由于法语不好已经离开魁省.
PETER先生,从你的从前的遭遇能看到, 你和你前妻应该是性情中人, 否则也不会为背叛祖国的人担保, 而引狼入室. 非常感谢你POST你的经历在这儿, 你的经历我想也为大家提供了第一手的经验.
最后提出几个问题:
1. JANE WONG这篇评论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是阐述歧视的观点, 作为著名报社的记者为什么不先采访BILL和那个穆斯林家伙的家属再发表评论?
2. 大家以前谁知道JANE WONG?
3. JANE WONG已经离开魁省, 作为著名报社的记者她是否考虑评论发表后而对其他在魁省的移民有何影响? 特别是华人! (请不要告诉我JANE WONG代表她自己, 有时别人根本不是那么想的, 不信? 谁能告诉我日本那个小泉代表他自己参拜鬼舍?),(还有那个漫画, 为什么不画鬼姥的面孔? 为什么有中国餐馆独特的幸运饼?)


peterpan1668 17圆明园 13deland 12markelei00 9allfollowme 8vipkj 8wu808 5overseachina 5sz 4lunala_ 4alloregarde 4newpartner88 3PPV 2tz2002 2q2006c 2LOL 2redneck 2wustorm 2金圣叹 2Junephoenix 2qcsnowman 1jem'enfous2 1nidie 1NorthFace 1name_user 1xyz1966 1pieli 1.XM. 1xuqi20000 1shabu 1huguang 1vincent_s 1s.laurent 1Lurker 1inalan 1brucekuang 1xhu 1中秋节 1cyanhe 1where to go 1牛鬼蛇神 1skyrose 1practice 1LLF 1Lunear 1carson 1Oldstyle- 1


Post by peterpan1668
两位文人隐士反对或支持 JAN WONG 这是你们的选择;但借此对他人指名道姓的攻击疾风恐怕不是正道文人所取的。

你有你的选择,便不准他人表示不同的观点?况且断章取义,无中生有,更振振有词的说甚么"an先生说的是代表Sinoquebec 上90%的华人",“我不属于潘先生的90%”云云;不知两位高人依据哪个“古书堆”里之宏论得出如此出色的断论?

今天 s.laurent [让我们支持 JAN WONG] 这个坛不是给我们在这儿打嘴皮仗的。如果两位想消遣鄙人,不妨另开一坛,待鄙人决定是否需要对仗不迟而无需将该坛的主题引至千里之外。

支持 JAN WONG 观点的可以凭事实以证据服众;反对 JAN WONG 观点的亦可举事列去证明其推理是错误的,过激的。然靠攻击他人来转移主题的手法实在不可取。

本人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从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亦无需象某些人以形形色色的化名在网上随心所欲的对他人说三道四,指点江山。

最后,这星期天的聚会的参与者大都是在移民路上受到挫折而自发,并借此互相鼓励提携的同路人,两位不动善心没有关系,然不必在他人伤疤上补刀撒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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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06-10-6 07:35 | 只看该作者
看可这么多贴子,禁不住,注册一个ID来发表意见.

JOAN WANG的文章是很有争议的文章,但是有人却想利用别人对她文章的支持,搞什么签名和示威,纯粹是牵强附会.自己的一个官司,打了多年毫无结果.以为现在搞一个签名和聚会就行.一直在这个网上贴那些信件没啥效果,应该直接寄到JOAN WANG的报纸总编辑那.你那个啥聚会肯定搞不起来,

醒醒吧,新移民没啥能耐可以帮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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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06-10-6 07:55 | 只看该作者
JAN WANG文章很有可能引起当地一些激进人士的反弹,针对华人的歧视行为会增加.

请看http://www.sinoquebec.com/bbs/showthread.php?p=1299745#post1299745

如果某些人想利用某些人的热情,搞啥聚会和示威,效果刚好火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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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06-10-6 08:11 | 只看该作者
Post by wu808

2. 大家以前谁知道JANE WONG?
我知道, 她的神洲怨我还买了一本(1998年). 说心里话, 她的书一般. 有时候还比较无聊. 有一段关于JJ的, 她听说有传说中国人的JJ小, 就派他老公去公共浴室去侦察, 她老公回来汇报,说好像差不多.(她老公是洋人)
今年64时, 看到她的一篇采访, 采访64时往毛主席像扔彩蛋的人.
另外, 她的名字是JAN不是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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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06-10-6 09:52 | 只看该作者

就关于WU808质疑的回复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PETER先生在给JANE的信说过90%CHINESE支持她(And I realized, more than 90% of Chinese are stand your side since you said truth, which no one wants to really talking about especially with Medias.)
如果我更没有记错的话, 公开支持/反对JANE的华人只有八个, 并且7个反对, 另外一个是由于漫画侮辱华人而让报社道歉. 我真不知道PETER先生的90%从和而来. 在这个论坛(附表)不到50. 即使这50, 观点也是五花八门.
看看各中文媒体的评论报道。无需我多说了。按你“公开支持/反对JANE的华人只有八个, 并且7个反对, 另外一个是由于漫画侮辱华人而让报社道歉.”说法,那么应该是90%反对的,而支持 JAN WONG 观点的几乎没有?


PETER先生你的遭遇, 我想大家都很同情. 如果有人站出来, 组织反对BILL101, 反对歧视, 我想能有很多人支持. 但是如果以支持JANE而组织反对BILL101, 反对歧视,支持的人不会很多, 而且效果适得其反. 也许我们的圈子不同, 在我的圈子里, 没有人支持JANE. 虽然大家反对BILL101, 反对歧视. 原因是JANE无故用凶杀事件把华人放在主流社会的对立面(JANE的漫画(侮辱华人), 中餐馆生意下降(据说)). 假设如果主流社会的人相信JANE的论点, 那么非主流的移民是否都是潜在的凶手?
我不是政客,因此我是根据我和周围发生的事件而支持赞同 JAN WONG 的观点,而不会从政客的角度精心策划,深谋远虑。仅仅因为 JAN WONG 是华裔记者而将两级政府及主流社会对其责疑的产生的负面效应归罪于她,我以为这是不公平的。

假设如果主流社会的人相信JANE的论点, 那么非主流的移民是否都是潜在的凶手?
这论点的本身是否站得住脚实在值得怀疑。



本人已到魁省十多年, 但是不会法语, 并且住在法语区. 有时办事很困难, 但是给我找麻烦的不是当地的魁北瓜, 而是那些说只说法语而不说英语的移民! 被歧视的人应该很多, 事情有大有小, 我的几个朋友由于法语不好已经离开魁省.
魁省突出的歧视是由于一些魁省法裔将其文化意识和其职责权力混淆了;然歧视不仅仅就是表现在这一方面。离开魁省便避免了歧视?附上我以前的回帖:

捍卫法裔文化本身没有错,错是错在某些官僚大人们将捍卫本民族文化和自己职责权力范围混淆了。再说社会是在进步的,不能将一百年前的满清和加国社会的现状划等同。其次,加拿大是移民国家,这一点上和中国的国情亦不尽相同。


况且,今天的加拿大对魁省的宽容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记得90年我在犹太人那里担任厨师一职时,曾经和一位QUEBECOIS点心厨师探讨就为什么他们要搞独立的问题时,他说:其实没有人真正想独立,这是一个为我们争取更多权力的筹码。。。


为了争取更多的权力,其结果蒙城由北美最大的城市之一黯然退出为多伦多取而代之,经济从此一蹶不振,深受其害的不仅仅是少数族裔,而是留在魁省的法裔本身。。。

其实我不以为 JAN WONG 的文章本身和发表的时间有什么错;相反,大量移民的涌入更突出了 JAN WONG 涉及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拿大是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固然没有错;但在此同时加国是一个金钱社会,亦是一个商品社会。然当连正义与否都是以钱衡量的话,那么司法本身还有多少正义的成分?相信和我一样有不幸遭遇的人们定有所共鸣。


然而当充满铜臭下来谈正义,这里面还有多少正义可言,而自然而然的移民及少数族裔首当其冲成为受害者也见怪不怪了。


我是对律师们没多大好感,因为他们毁了我的生活;然当律师的职业成为商业,而律师不再为正义而战,那么我的遭遇也是正常不过的。


其实真正毁了我的不是仅仅是律师,而是这极其官僚的制度,尤其是那些带着有色眼镜,将其本身英法文化之争的情绪混淆在其职责而胡乱左右我们命运的官僚们。而这不仅仅反映在我的问题上,从一个个向我救助的人们的事件来看亦是如此。


我以前曾提醒过大家,差不多所有的投诉中心不过是蒙蔽民众的花瓶--本人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体会并领悟了它的"好处";在此我再一次提醒大家:我的经历再次证实了这一点。


歧视不仅仅在于肤色人种及文化差异,歧视以各种各样的形色出现并发生在各个领域各个层次。歧视带来的伤痛不仅仅是受害者本身,更深深损害了加国及魁省社会的和谐。


因此,我除对联邦、魁省总理齐声指责 JAN WANG 表示异议,对国会施压要环球邮报向社会道歉的做法深表遗憾之外,再次全力声援 JAN WONG!


总理先生们,你们是两级政府的领头羊,想想你们在竞选时的承诺;而国会议员大人们口口声声都表示是代表民众监督政府的,为什么都无法象 JAN WONG 一样去发现本质及隐患呢?


PETER先生,从你的从前的遭遇能看到, 你和你前妻应该是性情中人, 否则也不会为背叛祖国的人担保, 而引狼入室. 非常感谢你POST你的经历在这儿, 你的经历我想也为大家提供了第一手的经验.
本人之所以公开我的不平遭遇,其目的是让他人由我的不幸引以为戒,少走弯路免蹈覆辙。至于我及我的遗妻是否“性情中人”“为背叛祖国的人担保, 而引狼入室”云云,本人的伤疤够深够宽,亦不在乎有人再砍上几刀或再抹上几把盐。

作为著名报社的记者便无法表达自己的真正观点,那末这类记者的社会价值也便无足轻重了。以前知道不知道 JAN WONG 不是问题的所在,关键是她的推理和担忧触动了加国政府和主流社会的敏感处;而触动了敏感神经并不代表她的观点便是错的。

至于 JAN WONG 此评论的目的见仁见智; 离开不离开魁省并没有说明任何问题。JAN WONG 有没有代表你你应该问其本人,但她的推理和担忧不是就捕风捉影,空中来穴。而其同小泉之间是风马牛不相及,实在看不出有任何关联。至于“那个漫画, 为什么不画鬼姥的面孔? 为什么有中国餐馆独特的幸运饼?”明理者自有主见亦无需在此无谓的枉费浪费口水了。


最后提出几个问题:
1. JANE WONG这篇评论的目的是什么? 如果是阐述歧视的观点, 作为著名报社的记者为什么不先采访BILL和那个穆斯林家伙的家属再发表评论?
2. 大家以前谁知道JANE WONG?
3. JANE WONG已经离开魁省, 作为著名报社的记者她是否考虑评论发表后而对其他在魁省的移民有何影响? 特别是华人! (请不要告诉我JANE WONG代表她自己, 有时别人根本不是那么想的, 不信? 谁能告诉我日本那个小泉代表他自己参拜鬼舍?),(还有那个漫画, 为什么不画鬼姥的面孔? 为什么有中国餐馆独特的幸运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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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06-10-6 10:08 | 只看该作者
何必要注册一个新的 ID 来发表议论,实在没有什么好说的了。附上以前的回帖作为回复:


两位文人隐士反对或支持 JAN WONG 这是你们的选择;但借此对他人指名道姓的攻击疾风恐怕不是正道文人所取的。

你有你的选择,便不准他人表示不同的观点?况且断章取义,无中生有,更振振有词的说甚么"an先生说的是代表Sinoquebec 上90%的华人",“我不属于潘先生的90%”云云;不知两位高人依据哪个“古书堆”里之宏论得出如此出色的断论?

今天 s.laurent [让我们支持 JAN WONG] 这个坛不是给我们在这儿打嘴皮仗的。如果两位想消遣鄙人,不妨另开一坛,待鄙人决定是否需要对仗不迟而无需将该坛的主题引至千里之外。

支持 JAN WONG 观点的可以凭事实以证据服众;反对 JAN WONG 观点的亦可举事列去证明其推理是错误的,过激的。然靠攻击他人来转移主题的手法实在不可取。

本人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从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亦无需象某些人以形形色色的化名在网上随心所欲的对他人说三道四,指点江山。

最后,这星期天的聚会的参与者大都是在移民路上受到挫折而自发,并借此互相鼓励提携的同路人,两位不动善心没有关系,然不必在他人伤疤上补刀撒盐。

这个帖子不是我开的,然持反对意见的在这帖子里数得出来;说它 HOT, 从短短时间已经达到了 5,000 人次多的电击率;再看看各中文媒体关于 JAN WONG 此文引起的评论报道,想来亦不需再和你多作解释了。本人贴的支持 JAN WONG 的文章是我以我个人名义给黄明珍及环球邮报传真信,如果你恐怕本人冒众人名义,不妨直接向环球邮报求证。

JAN WONG 或 黄明珍, 如果不是无意中浏览到 【让我们支持 JAN WONG】的帖子,或许今天本人仍然对其人及她的 “GET UNDER DESK" 一无所知,更谈不上支持或反对她的观点。本人之所以支持她的观点是根据本人在魁省二十年走过来的移民经历及其他同路人在向我咨询信息中陈述的种种不幸遭遇所感受到的不公事例为依据的;而本人的不公经历均有充分的证据;本人的实例在网上早已公开。

就本人而言,支持黄明珍并不是出于我的善心,而是其推理和担忧恰恰是本人经历现身说法的翻版。既然有我这样的实例,难道便没有另外相似的实例吗?因此你怎么便臆断她在写此文时就没有任何依据?而你仅凭臆想武断的推论我等对其的支持只是出于善心,并荒谬地断论我们的支持是对其不正确的误导,更令其例正确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然仅仅就你对其的批评才是善意的?!看来即便上帝都应该考虑主动让贤了。

PETER PAN 也好,潘振国亦罢都是本人的真名。至于Kang 充其量只是几个拼音字母组合而已,而隐士的大名实在不须多加探讨了。

就此加以句点,不想再和你有任何无谓的争论。
Post by flymaninc
看可这么多贴子,禁不住,注册一个ID来发表意见.

JOAN WANG的文章是很有争议的文章,但是有人却想利用别人对她文章的支持,搞什么签名和示威,纯粹是牵强附会.自己的一个官司,打了多年毫无结果.以为现在搞一个签名和聚会就行.一直在这个网上贴那些信件没啥效果,应该直接寄到JOAN WANG的报纸总编辑那.你那个啥聚会肯定搞不起来,

醒醒吧,新移民没啥能耐可以帮上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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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06-10-6 10:35 | 只看该作者
补充一下: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但愿说风凉话的鄙人家破人亡的不幸不会在你身上重演。

如果其中有何卿锐本人躲在里面扇阴风的,2002年已等你出庭对簿公堂--哪怕即便今世你躲了一生不出庭,老子熬成了冤魂也不会让你就此逍遥自在。天地自有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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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06-10-6 10:54 | 只看该作者
人家与你有不同意见,你就开始恶毒诅咒人家.是否人家一定要附和你.

你的心其实不善.听说你当餐馆老板时,对下面的员工并不友善.
Post by peterpan1668
补充一下: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但愿说风凉话的鄙人家破人亡的不幸不会在你身上重演。

如果其中有何卿锐本人躲在里面扇阴风的,老子即便成了冤魂也不会让你从此逍遥自在。天地自有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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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06-10-6 11:04 | 只看该作者
你还可编出更出格的故事,除非你以真名真人出现,鄙人不必再和你无谓纠缠。
Post by flymaninc
人家与你有不同意见,你就开始恶毒诅咒人家.是否人家一定要附和你.

你的心其实不善.听说你当餐馆老板时,对下面的员工并不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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