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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laur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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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支持Jan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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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06-10-9 02:19 | 只看该作者
曾经在MONTREAL住了四年,
为了读书.
日子不堪回首,
歧视真的是加拿大最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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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06-10-9 08:51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愿意硬把自己和枪手持在一起而白白背个骂名的;三起枪杀案和歧视有多少内在关联,见仁见智,可留在以后慢慢探讨。

本人在美国亦呆过一段时期,相对而言,加拿大的歧视现象较美国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由于美国当时是一个种族歧视非常严重的国家,因此对歧视的立法非常明确完善;而加国从来不谈歧视,因此无论在立法及处理上都有所欠缺。

我发现此坛讨论中的一个极大的误区是有些人以为 JAN WONG 和支持她观点的是把凶手同歧视硬扯在一起;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相信 JAN WONG 的本意是想让政府和主流社会从三起凶杀案表面现象引起警觉;检讨对少数族裔欠公的不争事实,减少歧视,避免矛盾激化。

而支持其观点的,比如我,是希望政府和主流社会能较公允的处理歧视及不公的事件,为少数族裔提供一个较好的生存空间,由此缓和主流社会和少数族裔的摩擦和矛盾,避免因不公引起偏激而造成恶果,以至累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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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06-10-9 19:28 | 只看该作者
大家对歧视深有体会是吧?

尊严被削薄,才华被埋没,权益被忽略,好好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一到加拿大便变得其凄惨惨戚戚,过上了土拨鼠一样的暗淡生活。不夸张地说,真是万恶“歧”为首!

不过,仔细想想,有些事情表象跟本质有些距离,而且往深处想更是合乎情理,你没法抱怨,你来了,就得有心理准备。

譬如说虚伪,肯定是不好啦,但其实讲礼貌,往深处看就是虚伪。为什么见了人要BONJOUR,我BON你妈呀!你是我长辈还是我救命恩人呀,白痴!……但这种虚伪合乎情理,你这样做能赢得尊重。

说到歧视,歧视当然不好,但把歧视穷根究底,你就会发现有歧视才有区别,有歧视才进步。

记住了,这是老金说的,歧视使人进步。北朝鲜人不是常瞎摆胡说平壤比北京还好吗?我就歧视你,睁眼说瞎话,连常识都没有--你住惯的地方就天下无敌!你要是生在索马里,那索马里岂不比美国还好?你去看看,除了跟你一样从平壤来的人,还有谁会说平壤好?疯得满正经的,吃药去吧!

哦,你说你PING RANG大学毕业的,相当于清华大学…靠!PING RANG大学是哪个“瓶”呀,“尿瓶”的“瓶”呀?尿瓶大学相当于清华大学?你说是就是呀?唉呀,你还想当工程师,你做鸭去吧!中文都说不流利,雇你托×呀?

说北京人各位方面歧视平壤人,喂大哥,北京政府不把北京人的权益放第一位,难道把你们你们这帮北朝白痴放第一位?!对,北朝博士天天排队争洗碗工,北京的小学毕业的小青年都能开开地铁混个3、4万一年--你,眼红呀?谁叫你不是北京人!

让北京人吃香喝辣,比谁都高人一等,是北京政府的责任!怎么?你觉得北京政府没有向你尽责任?你他妈的会北朝鲜去要,你要错地方了大伯!……还有,真想明天会更好,把你孩子送来,现在北京小青年的今天,就是你孩子的明天!满足吧你!

还有,真不明白你他妈的整天说北京政府太过地方保护,你忘了吃药呀?你希望所有外地人一来北京就可以骑在北京人头上拉S拉N?过份,你以为这里是非洲呀?什么外国人一落地都可以随便欺负本地人呀?

唉,你就追求本地人贱贱贱呀,别扯了,你还移民来北京折腾什么,北朝鲜本来就是你梦想的样子,滚回去吧!以后你贱贱的女儿一见贵贵的外国人就追出九条街去问:要不要小姐--这就是你对后代的期望!不敢苟同,随你的便,吃你的×去,别再烦我!

北京政府凭什么要亏待自己人?!北京的价值观就是跟你不同,就算改法案也必先经过北京人民同意,对不起,这就是北京政府和北朝鲜政府的不同,你们北朝鲜人就绝望去吧!

怎么?受不住歧视、不承认自己是烂人呀?那你搞好自己的国家,别在这里一边蹭,一边说些让别国政府对你负责的话,没劲!

还有,北朝鲜人要认真想想,北京政府埋头搞好自己人民的生活是不是太妨碍你们了,你们为什么来北京,怎么做才能让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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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06-10-11 02:09 | 只看该作者
是否有康大的早期中国学生, 能否说一下那个前苏联杀人的事件? 据说, 他是由一个亚裔的上司嫉妒多次而不得提升. 而那个亚裔的上司由于当天有事没有去而幸免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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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06-10-13 12:50 | 只看该作者
探讨-如何尽可能的避免掉入不良律师的陷阱?
http://www.sinoquebec.com/bbs/showthread.php?t=376607

综合周围发生的一些不幸遭遇,受害者们除了已经遭受的不幸之外,往往因不良律师的折腾而雪上加霜,无从自拔。然而就以个人四处碰运气请律师,即便最后赢了官司,结局往往还是钱财两空。。。

加国是法制社会,因此在生活中无论你愿意不愿意,几乎每人多多少少都要和律师打交道;由于加国又是一个商业社会,律师的职业成了他们谋生和生财之道,所以在金钱的诱惑下,司法的公正在律师们的诡辩之下往往被其贱踏遗尽。。。

如何才能尽可能避免陷入陷阱?除了大家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推荐自己认为信得过的律师和大家分享之外,我以为以一个机构或组织出面聘用某个信誉较好的律师事务所,然后其会员再和该事务所发生雇用合同关系,相信可能会比个人单独聘用的效果要好一点。

如有好的建议,请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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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06-10-14 04:2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重新开一个主题, 也许大家愿意一起讨论. 但是如果同杀人事件相连, 估计没有多少人愿意. 也许我说的你不愿意听, 现实就是这样. 看看这个
http://69.59.141.116/htdocs/news_12/quebec_13/2006/10-11/BF18A04D-67DF-79EE-3E53-01D76A9F3539.shtml
人家也是谴责, 但是为什么没有人抗议? 就是人家没有同丧心病狂的杀手相连.
Post by peterpan1668
探讨-如何尽可能的避免掉入不良律师的陷阱?

http://www.sinoquebec.com/bbs/showthread.php?t=376607

综合周围发生的一些不幸遭遇,受害者们除了已经遭受的不幸之外,往往因不良律师的折腾而雪上加霜,无从自拔。然而就以个人四处碰运气请律师,即便最后赢了官司,结局往往还是钱财两空。。。

加国是法制社会,因此在生活中无论你愿意不愿意,几乎每人多多少少都要和律师打交道;由于加国又是一个商业社会,律师的职业成了他们谋生和生财之道,所以在金钱的诱惑下,司法的公正在律师们的诡辩之下往往被其贱踏遗尽。。。

如何才能尽可能避免陷入陷阱?除了大家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推荐自己认为信得过的律师和大家分享之外,我以为以一个机构或组织出面聘用某个信誉较好的律师事务所,然后其会员再和该事务所发生雇用合同关系,相信可能会比个人单独聘用的效果要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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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006-10-14 06: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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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006-10-18 10:22 | 只看该作者
TO VIPKJ:

抱歉因当时我正好有事,无法继续你的电话并倾听你的不幸遭遇。其实你的关于搜集华人社团中的不平和歧视案例集体向政府有关机构投诉的建议,正是我们大家所想的、和正在探讨并设法付与实施的可能性。

关于 JAN WONG 观点的争论我们可以放在一边慢慢探讨--可能随着时间和在生活中的设身处地的切身体会大家均会有进一步的感触。但有一点需要说明的:你猜测我认识 JAN WONG 是错误的,这在我一开始支持 JAN WONG 时我便作了说明。

其次,认识不认识 JAN WONG 并不重要,关键是其本身的观点正确与否才是重要的。本人之所以支持她,因为她的文章触动了我对我当时不平遭遇的不堪回忆。

另外,投诉警方的期限是一年,因此你必须把握好了:

这是专门投诉警方的机构:
Commissaire à la déontologie policière (Police Ethics Commissioner)
http://www.deontologie-policiere.gouv.qc.ca/qui_commissaire_en.asp

[email="deontologie-policiere.quebec@msp.gouv.qc.ca"]E-mail of the Police Ethics Commissioner[/email]

In Québec
1200, route de l'Église, RC-20
Sainte-Foy (Québec) G1V 4Y9

Telephone : (418) 643-7897
Toll-free number : 1 877 237-7897
Fax : (418) 528-9473

In Montréal
454, place Jacques-Cartier, 5th floor
Montréal (Québec) H2Y 3B3

Telephone : (514) 864-1784
Fax : (514) 864-3552

Opening hours are from 8:30 a.m. to 12 noon and from 1:00 p.m.
to 4:30 p.m.

Return to the top of the page Comité de déontologie policière (Police Ethics Committee)
[email="comite.deontologie@msp.gouv.qc.ca"]E-mail of the Police Ethics Committee[/email]

In Québec
Tour du Saint-Laurent, 2nd floor, suite A-200
2525, boul. Laurier
Sainte-Foy (Québec) G1V 4Z6

Telephone : (418) 646-1936
Fax : (418) 528-0987

In Montréal
500, boul. René-Lévesque Ouest
6nd floor, bureau 6.100
Montréal (Québec) H2Z 1W7

Telephone : (514) 864-1991
Fax : (514) 864-2471

The Committee sits throughout the province of Québec. Offices are open from 8:30 a.m. to 12 noon and from 1:00 p.m. to 4: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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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006-10-19 02:25 | 只看该作者
华人已经开始进军政坛了. 鼓励下一代, 打进敌人内部.
Post by vipkj
老潘,说的跟什么似的,好象我有什么不幸遭遇向您倾诉。我的本意就是要告诉你就是我在这里遭到多起种族歧视。有时侯我会气馁,想就算了,忘了就没有了,但是我们不和他们做斗争,他们越猖狂,中国人要联合起来,我们不是要和主流社会作对,我们也不能惹主流社会反感,把我们的道理讲出来,现在可能不会有人重视。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见到结果了。

尽管我们很多意见不统一,甚至有激烈矛盾,我还是很钦佩你为反种族歧视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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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006-10-19 10:39 | 只看该作者
TO VIPKJ: "倾听"一词可能属我用词不当再表歉意。你来加三年已遭遇多次歧视;那末五年八年,十年二十年?由于加国从来不提歧视,如果加国政府和主流社会不积极正视面对,歧视的现象只会有增无减。大量亚裔移民的涌入,再加之当地人的低生育率,加国主流社会对外来移民的敏感、排斥只会越来越强。

这便是我为什么不加隐藏不惜余力地将我的不幸公布于世以引起加国政府和主流社会的警戒,除了为我本人鸣不平之外,亦期望后人借此免蹈覆辙。也希望其他有类似经历的人士能鼓起勇气将自己不幸遭遇公布于众。

事情总得有人开始,所以我不在意有人说我象“祥林嫂”那样喋喋不休也好,批评我的蹩脚英语亦罢,我都不会太在意。不要苛求别人如何如何,关键是自己在做在努力,其它什么都不再重要了。以你我个人之渺小,是无法为你我或大家带来什么改变;但是当滴水归源,当更多的人意识到而积极参与投入;到那时相信我们的后代的居住环境一定会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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